【五術堪輿學苑】

標題: 【目的】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豐碩    時間: 2012-11-20 05:20
標題: 【目的】

目的

 

End

 

【辭書名稱】教育大辭書

 

「目的」這個名詞若單從中文字面看,是眼睛所看到的一個「定點」(的),顯然指近距離內所能接觸的;

 

典籍內不見這個名辭,可能是從外文翻譯而來,然而外文卻有不同的字,而且意義也不盡相同,以英文為例,便有如下的區別。

 

1.End:中文譯為「目的」,但照此字原意,乃是倫理學中用以指示行為(conduct)的終極目的,是至高且遠的,不但是一個定點(end),而且含有那個定點的境界(end-state)。

 

此說始於亞里斯多德(Aristotle)所指的「幸福」(happiness)、「完美」(perfection)和「自我實現」(self-realization)。

 

中國〔尚書.洪範〕中有「皇建有極」之說,其中的「極」字頗近此義,不過是指「帝道政治」而言;

 

到「大學」中的「之於至善」的「至善」,便和End的字意很接近了,意為「終極」用做目的時,要寫做「終極目的」才比較明白,其中理想的成分較多,這是從字義方面說,至於西方哲學家對「終極目的」所指的不同說法,則是各自的哲學觀點。

 

2.Purpose:中文也譯為目的;

 

但此字所指的目的有偏重作為的意思,更有明確的意向。

 

但非單憑意願所能達成,必須借助於行動和方法或工具,包括達到目的的手段,手段須符應目的之方向。

 

如為了避風雨,確保安全,人類開始建造房子,建造房子是達到目的的手段,其中又包括了造屋的方法和工具。

 

用此與終極目的比較,又明顯的分出「個別的」和「普遍的」目的之別,兩者有相通之處,但也有不相及之處,實際的成分較多。

 

3.Aim:中文同樣譯為目的,近似中文的射擊或投擲,有一個明顯的鵠的,與古代射箭的標的相同。

 

赫爾巴特(F.Herbart,1776~1841)所提出的教學階段,不但有整體目的,且有分段目的,用的是一個字(Ziel)。

 

在英文教育著作中,多以Aim指整體目的,類似總目的,其下又分成若干實際具體的分項目的,用Objectives指示(objectives特用複數,因在總體目的之下,分成若干細目,以為實行的指引。)

 

Objectives代表具體切近的目的,若為其意義明確及易於和Aim區分,中文似應譯為「目標」。

 

 

轉自:http://edic.nict.gov.tw/cgi-bin/tudic/gsweb.cgi?o=ddictionary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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